不合格的进口食品由韩国地方KFDA或MIFAFF通知申请者和地方海关,并对该批食品采取退回、销毁或改 变用途等处理措施。不合格信息将在KFDA及MIFAFF网站上公布,或者通过外交途径向出口国进行通报,以引起出口国的重视,以便尽快查清原因。对于涉及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的,还会发布禁止进口公告。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进口商可在两周内提出申述要求复检,并承担复检产生的一切费用。申请复检产品的不合格信息在复检期间仍会照常发布。进口食品进入市场后,地方食品监察机构和地方食品安全机构还将在流通领域进行随机检查。如果发现该食品存在风险或可能产生风险,需及时向公众公布并尽量予以召回。
|